我公司获悉有不法分子在利用网站、微信等方式以我公司名义销售商品,欺骗消费者,我公司已于4月7日在黄石市黄石港区胜阳港派出所报案(420200202504042345318840000004)。针对此不法行为,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从未进行网上商品销售,也从未与任何公司、单位、个人合作进行网上商品销售。
2.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勿听信虚假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对于消费者自行购买而造成损失或由此引起任何经济、法律纠纷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我公司严正告知相关不法人员立即停止所有侵权和不法经营行为,公开致歉并主动进行损害赔偿。否则,我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特此声明
黄石宸浩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