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袁伟于2024年8月6日来我局申请工伤认定。我局依法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于2024年10月15日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其为工伤,于2025年3月21日出具初次鉴定结论书(鄂0200劳鉴〔2025〕00423号)。我局以邮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被退回。经多方联系无果,现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