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停起纠纷 保安划车代价大

来源:[东楚晚报] 日期:[2025-04-09 08:44]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在生活中,停车问题看似平常却极易引发矛盾冲突。7日,下陆区人民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因车辆违停而遭到他人损毁泄愤而引发纠纷的案例。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均意识到自身错误行为,最终被划车辆车主获赔2600元。当天谈及划损违停车辆的经历,保安吴某更是后悔不已。

时间回到去年12月底,黄石市某医院进出口处就上演了这样一场因停车不当和划车泄愤引发的风波。

彼时,医院进出口处车流如织,原告李某为图一时便利,将私家车停放在医院出入口处。这一违规停车行为导致其他车辆进出受阻,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

身为医院保安的被告吴某,在发现车辆堵塞后,第一时间尝试联系车主李某,却未果。面对这种情况,吴某情绪逐渐失控,在未采取合理合法措施的情况下,竟两次用铁钉划损李某车辆多处漆面。等到李某返回开车时,发现车辆被划,随即报警。

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最终对吴某的划车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但后续的赔偿问题却引发了新的纠纷。李某就其修复漆面费用向拘留期满的吴某索赔,吴某却认为自己已经被拘留数日,不应再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赔偿车辆维修费及车辆相应贬值损失。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经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某违规停车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规定。而被告吴某故意毁损他人财物的行为,则构成民事侵权。

承办法官深知此类纠纷若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于是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明法律责任和后果。法官指出,李某违规停车虽有过错,但这并不构成吴某实施侵权的免责事由,而且吴某已受到治安处罚也不是免除民事侵权责任的事由。同时,吴某作为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通过报警、拖车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过激行为。

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均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最终,双方互相表达了歉意并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当场支付2600元赔偿款,李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这起停车划车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提醒:维权行为应依法合规

法官提醒,公共通道不是私人车位,医院、消防通道等场所承载着生命救援功能,任何车辆不得以“临时停放”为由占用。本案中若因停车阻碍急救车辆通行造成严重后果,车主或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责任。维权不能逾越法律红线,“以暴制暴”的行为只会让有理变无理。

保安人员作为秩序维护者,更应带头遵守法律,采取拍照取证、联系交警等合法处置方式。损害赔偿遵循填平原则,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以专业机构核定的维修必要费用为基准,对缺乏依据的“车辆贬值损失”诉求不予支持,体现损失补偿的合理性原则。(记者 吴海峰 通讯员 蔡卉 吕蕾)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