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开发区·铁山区某企业环保措施缺位照常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4月,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其存在环保设施活性炭更换不及时、无组织排放等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较大威胁,市生态环境部门当即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投入资金完善环保设施。然而,在5月我市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中,检查组再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并未按照整改计划落实环保措施,且在更换活性炭未完成、活性炭箱空缺活性炭的情况下仍继续开展生产,焊接工序也未配备收尘设施依旧进行焊接作业,这种顶风违规生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大气环境质量,对此,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自今年5月中旬我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已出动565人次,目前已实现全市重点涉气企业检查全覆盖。
(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