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换大,以旧换新”贷款政策延续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5-10-16 09:09]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以小换大,以旧换新”贷款政策有效期将延续至2026年7月6日。

“以小换大”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出售黄石范围内(包含大冶市、阳新县)产权清晰的自有非自建住房,用于置换建筑面积更大的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以旧换新”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出售黄石范围内(包含大冶市、阳新县)产权清晰的自有非自建住房,用于置换新建商品住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定为首套房。

为减轻缴存人在“以旧换新”购房过程中筹集资金压力,凡缴存人与收购企业、开发企业签订《房屋置换协议书》后,即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新房总价。如缴存人后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新房总价与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差额。

同时,我市继续施行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出售时间与新购房屋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详情可拨打客服热线0714-12329或前往各业务网点咨询。(记者 丁欢)

编辑 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