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获悉,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该局拟制了《黄石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分总则、保护措施、传承利用、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在保护措施章节,指出要加大规划编制、规划衔接力度,明确保护范围和要求、保护责任人、禁止行为,通过标牌管理、信息化建设、城乡建设、建设保护、建设管控、历史建筑维护修缮、代修代管等手段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在传承利用章节,指出要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连片创建和旅游景区创建、文旅和乡村建设、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活化利用、原址活化利用等方法做好相关工作。在保障和监督章节,明确了政策支持、协同支持、安全保障、专业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基层共治、检察监督、社会监督等相关内容。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可于2026年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0714—6263229(电话);hs6288138@163.com(电子邮件);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2号楼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信函)。(融媒记者 廖巍巍)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