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以地方立法破解停车难题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6-08-21 08:31]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20日,《黄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黄石市文化传媒集团新闻发布厅举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我市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亟需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系统规范,切实提升停车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卢文超在发布会上介绍,2026年6月24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黄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7月30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该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设总则、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规范“停车场规划、停车服务管理、设定违法行为处罚”三方面内容。

强化规划引领,严格规划管理要求。条例明确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明确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停车场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指标;明确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停车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停车服务管理。条例确立以城市管理部门为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住房和城市更新、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综合管理体制;明确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建设全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系统;对停车场经营者行为规范、停车收费标准、车辆停放秩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明确法律责任,依法设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停车场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设定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除法定节假日外持续占用免费道路停车泊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行为设定处罚;对妨碍机动车停放或通行的行为设定处罚。

此外,条例呈现三大特色亮点。在着力扩大停车资源有效供给上,条例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及大(中)型建筑时,同步配建、增建停车场。立足黄石实际,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停车场改造建设。多渠道拓展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桥下空间、边角空地等闲置场地依法设置临时停车场。

在加快推进“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上,条例明确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全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系统,依法采集、处理停车泊位数据,推动资源共享与供需匹配,向社会实时提供停车信息服务。鼓励专用停车场将停车数据接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系统,积极推进停车场信息化建设。

在持续优化停车服务体验上,条例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明确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要求停车场经营者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规定免收机动车停车服务费的具体情形。推进停车共治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融媒记者 胡波)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