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房地产市场整治进入“升级版”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2-02-17 14:47]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备受关注。16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刚刚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结合黄石实际,在历年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力争再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据悉,此项整治重点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房屋买卖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小区车位“只售不租”;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市住建部门将对以上领域进行全面排查,与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强化联合查处、联合惩戒,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和曝光力度。

涉及以上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市民可拨打12345热线反映。(记者 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