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所高校发布校园交通安全提醒,明确校园内机动车的具体限速,并将严惩违规行为,多次违规者可能会被禁止入校。(10月13日澎湃新闻)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在华南理工大学接连发生两起校园交通事故之后,同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发布校园交通安全提醒,严格控制校园车速,明确将多次超速的车辆列入“黑名单”之中,限制入校,无疑是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的必要之举。近年来,不论是大学校园,还是中小学校园,令人悲痛的致人伤亡的校内车祸时有发生,重要原因之一便是驾驶人没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存在超速行驶等问题。
但是,需要看到,保障校园交通安全,严控校园车速关键在于落实。否则,还是会跟以前一样,只是一纸空文,毫无实质意义,致人伤亡的校园车祸仍难杜绝,师生时刻面临车轮碾压的风险。
实际上,国内许多高校早就制定过校园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办法,普遍明确规定机动车必须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人行通道时必须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人车分流、校内限速是基本要求。比如,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7月印发的《华南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按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但是,并没有阻止超速车祸的发生。因为在现实中,大学校园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规章制度普遍只是停留在纸面,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管,使得校园内人车混行、机动车超速行驶等现象很常见,且难以制止。
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方面,在法律层面,校内道路不同于社会道路,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不会介入校园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在校内驾车超速等交通违章行为不会受到罚款、扣分之类的处罚。另一方面,学校安保没有行政执法权,对违反校园交通规则的驾驶人缺乏强有力的惩治手段。而且,在校园驾车的驾驶人大多为学校教职工,基于人情世故,学校安保部门往往既不对教职工校内驾驶行为进行实质性监管,也不处理校内超速驾驶等轻微违反校内交通规则行为。
严控校园车速,不能指望驾驶人道德自觉,而是要靠法律和监管进行倒逼。在法律层面,理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厘清交警部门和学校安保部门的责任分工,明确处罚细则,提高违法成本。在监管层面,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科学设置校园交通标识、标线,严格落实人车分流管理,在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人行通道等危险路段安装与公安系统联网的“电子警察”,对校园机动车进行测速等,为交警执法和学校处理提供依据和便利。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