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系列宣传中,下陆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老年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老年群体不要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不要盲目消费,不要让居心不良之人有可乘之机。
其中,网络购物“陷阱”被排在了首位,该局提醒老年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要轻信网络广告内的“专家”“教授”对产品夸大功效的宣传,涉及“中奖”等诱惑信息时更要提高警惕,尽量考虑货到付款或第三方监控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收到商品后,须仔细查验,如无法辨别真伪,可让家人帮忙确认无误后再签收、付款。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购买时要结合自己身体状况来选择,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并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要注意区分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及药品的区别,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替代其他食品和日常饮食,老年消费者在食用保健食品期间,要坚持均衡饮食;保健食品没有疾病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身体不适要及时去正规医院治疗,不可完全依赖于保健食品,以免贻误病情。
此外,还要注意拒绝非法“会销”,切莫相信“洗脑式”宣传。当前,一些不法经营者假借国家“惠民工程”“政府补贴”“一带一路”等旗号,冒用境内外著名医药科研院所、基金会、行业协会等高大上名头,扮演神医、专家、教授、研究员等各种头衔,将其产品标榜为国内重大发明或国际科技领先成果,忽悠老年人大量购买其产品。
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无论宣传得如何神乎其神,实际上,这些经营者往往没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资质,其产品也没有宣传的神奇功效。老年消费者务必擦亮双眼,远离打着养生讲座、专家访谈、有奖听课、专家坐诊、免费体检、倾情体验、免费旅游等旗号,采取家访送礼、亲情拉拢、会员优惠、雇托销售、饥饿营销等各种方式推销产品的非法“会销”活动,不相信商家“洗脑式”宣传,切勿贪小失大。
下陆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老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尽量到线下实体店内购买商品,或由子女代为购买,并及时向商家索要购物发票、小票、电子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先与商家协商,若未能达成共识,可及时向消协组织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年消费者更需要家人的关爱与陪伴,家人应常关心老人的生活问题和情感需要,以便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防止落入消费陷阱。(记者 徐锦博 通讯员 胡清萍)